中欧就解决输欧纺织品滞港问题达成一致
中国商务部最新发布的消息说,为有效执行2008年6月11日中欧在上海达成的《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和服装谅解备忘录》,本着巩固和发展中欧经贸关系的原则,中国商务部与欧盟委员会经过友好协商,于9月5日在京签署《磋商纪要》,商定采取过渡性灵活措施,妥善解决《备忘录》执行中出现的滞港问题。
根据《磋商纪要》的规定,欧盟将全部放行所有滞港货物,对执行《备忘录》超过2008年协议数量的部分,中欧双方各自承担其签发的许可证数量。实际滞港货物数量双方各承担一半,其中欧方承担部分,欧盟将通过增加2008年备忘录规定的数量解决。中方承担部分,将通过个别品种的调剂来解决。
薄熙来表示,今年6月中欧双方在上海就纺织品问题达成的协议是科学的、双赢的,之所以出现前一段的滞港问题,主要是因为双方按照各自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在一个月内无法启动行政程序,使双方的出口商和进口商在管理的“空档期”可以“抢出口”、快成交。这同时也说明欧盟市场对物美价廉的中国纺织品是需求的,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也会损害欧盟进口商、零售商和消费者的利益。
曼德尔森说,尽管欧中双方在纺织品问题上出现了一些暂时的困难,而且谈判十分艰苦,但欧中之间不会有“贸易战”,因为欧中互有所求,双方有广泛的共同利益,中国是不断发展的贸易大国,双方经济的互补性决定了双方合作的巨大潜力。 (完)